纽约市(City of New York,又称New YorkCity),是纽约都会区的核心,也是美国最大的城市,同时也是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。
纽约位于美国东海岸的东北部,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城市,也是个多族裔聚居的多元化城市,拥有来自97个国家和地区的移民,在此使用的语言达到800种。截至2014年,纽约市大约有849万人,居住在789平方千米的土地上。而纽约大都市圈则有2000万人左右。
纽约是一座世界级国际化大都市,直接影响着全球的经济、金融、媒体、政治、教育、娱乐与时尚界。其GDP于2013年超越东京,位居世界第一。
纽约在商业和金融的方面也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。纽约的金融区,以曼哈顿下城的华尔街为龙头,被称为世界的金融中心。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第二大证交所,它曾是最大的交易所,直到1996年它的交易量被纳斯达克超过。纽约时报广场位于百老汇剧院区枢纽,被称作“世界的十字路口”,亦是世界娱乐产业的中心之一。纽约曼哈顿的唐人街是西半球最为密集的华人集中地。
纽约地铁是世界上最为发达的快速交通系统之一,提供一日24小时、一周七日的服务。纽约拥有哥伦比亚大学、纽约大学和洛克菲勒大学等名校。
纽约虽然一般写作“New York City”,但“City of New York”才是官方名称。纽约(NewYork)意为“新约克郡”—英荷战争结束后,荷兰战败被迫将新阿姆斯特丹割让给英国,当时正好是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,约克公爵的生日,于是将新阿姆斯特丹改名为新约克郡,作为送给约克公爵的礼物。另外由于在二十世纪初,纽约对外来移民来说是个崭新天地,机会到处都是。因此纽约常被昵称为“大苹果”(theBig Apple),便是取“好看、好吃,人人都想咬一口”之意。
约克公爵
纽约市有官方拉丁语名称NovumEboracum用于市徽上,意为“新艾伯拉肯”。其中艾伯拉肯就是前述约克在罗马帝国
在前殖民时期,纽约现今所在的地区为阿尔冈昆部落所居。勒纳佩人是其中的一支,他们居住在斯塔滕岛、长岛西部(包括现今的布鲁克林区和皇后区)、曼哈顿及下哈德逊河河谷(包括布朗克斯区)。
◎ 发现纽约
(公元1492—1609年)
1492年,哥伦布发现美洲大陆后,欧洲各国殖民者纷纷涌来建立殖民贸易点,这里逐渐形成自由港,这就是纽约的前身。
1524年,意大利人乔瓦尼·达韦拉扎诺来到河口地区,成为第一个历史记载的造访纽约的欧洲人。达韦拉扎诺是一名来自佛罗伦萨的探险者,效忠于法国。他乘着太子妃号进入了今日的纽约港区,宣布此地为法国所有,并将之命名为新昂古莱姆。
1602年荷兰派遣亨利·哈德逊前往北美洲找寻新乐土,1609年抵达纽约湾并沿着河流北上,隔年哈德逊带着北美洲的土产和毛皮回到荷兰,许多荷兰商人对这片拥有丰富资源的土地,产生高度的兴趣并定居于此,荷兰人并以“新尼德兰”(NewNederland)命名。后来的著名的哈德逊河就是以他的名字来命名的。
◎ 曼哈顿诞生
(公元1624—公元1626年)
1624年,荷兰人在加弗纳斯岛建立皮草贸易点,由此欧洲人在新尼德兰开始了正式的永久居留。1625年,阿姆斯特在曼哈顿岛上开始兴建,后称作“新阿姆斯特丹”(NieuwAmsterdam)。1626年,荷兰殖民总督彼得·米纽特从当地勒纳佩人手中,以60荷兰盾(2006年约为1000美元)买下曼哈顿岛。建立贸易站,并按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的名字,将这个地方命名为“新阿姆斯特丹”,荷兰人在此建立家园落地生根,居民约300人。
◎ 纽约诞生
(公元1651—公元1770年)
1651年爆发英荷之战,原住民之间的内战和欧洲殖民者带来的疾病使得勒纳佩人的数量在1660年至1670年间大幅减少。1664年,英国舰队开到这里,荷兰人自知无力与之抗争,新尼德兰总督彼得·斯特伊维桑特投降,将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让。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将这片地方交给他的弟弟管辖,于是,国王的弟弟便将自己的领地从英国的约克郡迁到新阿姆斯特丹,并将地名改为“纽约”,即“新约克”,其名字来自于英国的约克郡,并在其前面加上了一个“新”字以示区别,后来汉语音译”纽约“便因此而得名。以与荷兰交换印度尼西亚的伦岛。英国取得“新阿姆斯特丹”的领土,命名为“纽约”(NewYork),成为英国的殖民地。17世纪下半叶,纽约人口愈来愈多并成为商业中心,丰富的农产品得以出口,工业制品的进口,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,在缺乏劳力的情况下,至1770年,勒纳佩人的数量已经下降至200人。使得纽约成为黑奴市场的大本营,人口贩卖相当的盛行,却也种下美国日后反黑奴的种子。